春節、元旦等等的法定節假日都是有休息的,有些勞動者在休產假的時候剛好遇到了比較多的法定節假日,她們就認為自己在休產假的時候不包括這些假期的,那麼,上海產假158天從哪天算?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嗎?下面,一起來了解一下吧!
一、上海產假158天從哪天算?
上海產假規定的工作日產假為98天,生育津貼最長髮放時間為60天,因此總產假為158天,具體計算產假天數的起止日期如下:
1、孕期
孕婦需要提前向單位遞交《懷孕證明》並請假,一般請假時間為15天左右,這段時間也算在產假期內。
2、分娩當天
依據《勞動法》規定,員工在分娩當天享有帶薪休息,即使該天原本應該上班,也不會被扣除工資,因此,分娩當天也算在產假期內。
3、產假期間
從分娩次日開始,上海規定的產假起始日期為“實際分娩日期加42天”,也就是説,產假期間從分娩後第43天起開始計算。
4、假期順延
如果產婦由於身體原因無法按時復工,則可以申請順延產假,在上海,產婦可以順延產假的時間為最多30天。
綜上所述,上海產假的具體起止日期和天數如下:
懷孕證明請假:15天
分娩當天:1天
產假期間:98天
假期順延(最長):30天
因此,上海的產婦總產假為158天。
二、上海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嗎?
上海的產婦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,可以延長分娩時間,那麼產婦的福利和產假是一樣的,通常都是和產假一起用的。
根據《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,對符合條件的一對夫婦,在生育子女的同時,可以增加60天的產假,並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延長,在產假期間,與在產假期間的待遇相同,一般情況下,產假應該和產假一起休。
自2021年5月31號起,到2021年11月25日新修訂的《條例》頒佈施行之前,已有孩子的,若妻子已按原《條例》休滿30天產假,則可補發30天產假;在原來的30天產假中,已享受到生育保險待遇的婦女,可以在30天產假中補發。
醫保部門將根據原來的申請,自動對其進行補發,而不需要再對其進行重複申請。
以上是上海產假158天從哪天算,以及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嗎的詳細介紹,希望能夠幫助到你!